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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证是證明學生在本校就讀的證件,請隨身攜帶,遇本校教職員要求查看時請出示。不得借予或轉讓他人。
本学生证也是附屬図書館(中央圖書館等)以及學術資訊媒體中心的使用證,也能夠做為出入各設施進行認證時使用,以及用於證明文件自動發行機。此外,也是京大生活協同組合(京大員生消費合作社)會員證,會員可拿來當電子錢包使用。
享受學生優惠或持通學證明購買以及使用車票、學生月票時,若遇公共交通工具的職員盤查時也請出示学生证。
遗失、遭窃、破损等时
遗失、遭窃、破损等时,請向所屬系所的教務承辦人員申請補發。
也為免遭他人恶用,请立即到警局报案,并确认报案编号。
向学校通报遗失、遭窃,并提供警察的报案编号。
此外,遺失、遭竊、破損時的補發須付費(1,300日圓),請先至京大生活協同組合(簡稱:生協)購買「補發費用繳納證明書」,貼在学生证補發申請書上,提交給教務承辦人員。
京大生协会员请立即联络生协,停止电子钱包功能。
磁条异常时
於教育推进部教务企划课重新写入资讯(免费)。但若磁条破损,则须付费申请补发。
初始故障时
滨颁晶片的初始故障以及在正常使用下发生故障时,限於交付日起的两个月内提出申请者,得免费补发。
记载事项等有误时
请向所属系所的教务承办人员申请补发。记载事项发生错误的原因在大学方时,得免费补发。
大学毕业/研究所毕业/退学等时
- 京大生协会员请先至生协窗口办理退社处理等,并停用电子钱包。详情请洽京大生协。
- 請將学生证歸還給所屬系所的教務承辦人員。
不過,3月大學畢業(碩士班畢業)者4月以後仍是本校學生(正規生)擁有學籍者,不需要退還学生证。大學生協會員的續會手續,請帶著新舊兩張学生证到京大生協窗口,切換電子錢包功能。詳情請洽京大生協。
更改姓名等导致记载内容有异时
- 请向所属系所的教务承办人员办理规定手续。
过期但仍有学籍时
- 请向所属系所的教务承办人员办理所需手续。
需要英文学生证時
英文学生证乃學生出國,要在當地國證明為本校學生的證件,對象是有此需求的大學部學生以及研究所學生。有此需要者,請攜帶照片(脫帽正面上半身、無背景、長3.0cm×寬2.4cm、最近3個月內拍攝,於背面填寫姓名),向所屬系所的教務承辦人員提出申請。